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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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四川省“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各级各方的共同推动下,至今已实现全省范围连续四年、沱江流域连续六年磷石膏“产消平衡”,为化解“三磷”污染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了应有贡献。
与此同时,我省磷化工行业企业在绿色转型发展过程中长期受困于磷石膏处置难题。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中,要求“新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65%,存量磷石膏有序消纳”。为切实推动我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置相关工作,扩大磷石膏在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应用,助推磷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指南》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2023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等文件中,对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提出了更系统、更全面、更科学的要求,“产消平衡”中的综合消纳包括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求到2026年,消纳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
近年来全省每年新产生磷石膏约600万吨,我省磷石膏实现“产消平衡”的主要利用途径为生产水泥缓凝剂和建材制品。随着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下行,市场需求下降,依靠现有途径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的难度不断加大,亟需在保证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向路基材料、充填材料等方向拓展。这对磷石膏的多途径安全消纳和无害化处理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
《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指南》编制以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多途径、无害化、规模化为导向,充分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综合相关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的意见建议、磷石膏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技术成果,力求编制成果科学、合理。
《指南》涵盖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的基本要求,无害化处理工艺、综合利用控制指标、磷石膏贮存要求和安全、环保与节能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指南中明确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的主要工艺,规定了常用的水洗法、中和法、焙烧法、浮选法和转晶法等工艺的流程和要求。
指南中明确了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向,既规定了常用成熟的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α型高强石膏利用对磷石膏的处理要求,又在总结目前项目试点情况基础上,规定了正在推广应用的筑路材料、充填和回填材料等新型用途对磷石膏的处理要求。
指南也对磷石膏贮存、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与节能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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